解放后,柳州市对国计民生或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工业企业均由中央

有关部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直接领导。其后随着柳州市工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管理上的改革,

部分省辖企业及中央属企业逐步下放到地方管理。

   中央、自治区属机电工业企业的管理:柳州机械厂、柳州微型汽车厂、柳州汽车厂、柳

州压缩机总厂、 柳州第二空气压缩机总厂、峻岭机器厂等6家,原为自治区直属企业。柳州

工程机械制造厂原为中央直属企业,曾下放自治区机械局领导,后又下放市;不久又收归中

央直接管理,后又划归柳州市代管。

   柳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局1991年1月成立时代管5家中央、省属企业。到1995年末,代管企

业有4家, 即中央2家: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和西江造船厂;自治区2家:柳州地质探矿机

械厂和柳州林业机械厂。

   柳州市机电工业的管理体制,经历了以下过程:

   1950年市人民政府工商局成立,负责动员工商业主恢复生产,打击投机倒把和组织银行

贷款,扶持工商业发展。1954年5月成立市工业局,8月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运动。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由各部门,甚至连城区、街道都大办工业。工业企业大

量增加。 为加强对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工业归口管理,1958年9月,市政府将工业局撤销,分

建为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 1959年1月,第一、第二工业局撤销,按专业管理要求,分

别成立市机电局、冶金工业局、轻化工业局和建筑材料工业局,这是第二次调整。市机电局

管辖范围是机械工业和电力工业。1960年6月又分出市电业局。1960年7月市政府撤销机电局,

8月又成立机械局, 下辖企业12个。1960年12月电业局再次与机械局合成机电局,所辖机械

工业企业为12个(未计入电力企业) 。1962年1月冶金局与机电局合并成立市重工业局,当

年辖冶金工业企业1家,机械工业企业13家(未计电力企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人民解放军执行“三支两军”任务,成立“柳州市

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1968年8月市革命委员会下设四大组21个办公室,行使原市人民委

员会各部门工作职能。1968年10月至1973年12月市革委生产指挥组工交办公室负责工业和交

通企业的生产组织、 计划等工作。1971年3月成立“轻重工业局革命委员会”,管理轻重工

业企业。 1972年3月撤销轻重工业局革委会,成立“重工业局革命委员会”。同年10月撤销

局革命委员会,恢复局建制。1973年12月,市革委会撤销生产指挥组工交办公室,成立市革

委会工交办公室对工业企业进行宏观管理。1982年重工业局编制38人,分设办公室、技术科、

生产科、 财务科等10个科室。1982年重工业局辖冶金企业3个、机械企业30个、集体企业13

个(不含电子工业企业)。

   1977年,电子业务从重工业局划出,单独建制成立“市电子工业办公室”,1979年11月

撤销市电子工业办公室成立市电子工业局。下设政工、财务、生产技术和供销4个科。

   1978年以后, 市属工业管理机构又有所调整。1984年5月探索经济体制改革道路,市政

府将重工、轻工、纺织、医药等管理部门改为工业公司,属企业性质。要求逐渐过渡到经济

实体,工作职能没有改变。重工业局划分为汽车工业公司、机械冶金工业公司和电工仪表工

业公司,撤销局的建制。市电子工业局也同时撤销,成立电子工业公司。

   机电工业的4个工业公司的建制: 汽车工业公司定编42人,辖企业7个,设科室6个。机

械冶金工业公司定编37人,辖企业13个,其中冶金企业3个,设6个科室。电工仪表工业公司

定编26人,辖企业9个,设5个科1个供销公司。电子工业公司定编29人,辖企业14个,设6个

科。

   1989年4月,市政府决定工业公司为经济实体,政企分开,公司不再履行企业管理职能,

该职能收归市经委机电工业办、局。

   1990年12月, 中共市委、市政府决定恢复市机械电子工业局的建制。1991年1月12日市

机械电子工业局正式成立,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直至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