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是炼焦和钢铁生产中的副产品, 有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3种。至1995年

底,柳州市冶金钢铁企业中开发利用的煤气只有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两种,按用途又分为工

业用煤气和民用煤气。

 

   工业用煤气

   60年代初, 柳州市惟一的一座柳钢1号高炉,工艺落后,生产中产生的高炉煤气只能供

高炉热风炉加热用。1959年和1960年,柳钢先后建成投产的红旗二、三号焦炉,工艺也较落

后, 产生的焦炉煤气只应用于焦炉加热。1966年,柳钢复产续建时期,加高1号高炉煤气洗

涤塔,增建用于高炉煤气除尘的定径文氏管除尘器,但除尘效果不好,高炉煤气利用仍不见

起色。

   1972年, 柳钢2号高炉投产。1973年,通往柳钢薄板车间的第一期高炉煤气工程完工,

正式投入使用,高炉煤气在薄板加热炉生产中得以应用。1980年以前,柳钢的两座高炉改造

更新不多,装备水平仍处于落后状态,高炉煤气的利用率很低。至1979年底,高炉煤气只应

用于高炉热风炉、 炼铁车间锅炉及烧结、薄板生产。1979年,柳钢高炉煤气产量为45938万

立方米,当年只利用了23232万立方米。70年代初,柳钢4座66型25孔焦炉相继投产,机械化

程度和工艺较原有设备先进,焦炉煤气除供焦炉加热外,还用于两台24米烧结机和转炉炼钢、

电炉炼钢的生产。

   “六五”期间,柳钢炼铁改善了高炉煤气的除尘设施,于1981年和1984年引进了宝钢的

R型文氏管模式,使2号高炉煤气含尘量小于10毫克/立方标米,达到了部颁标准。1985年,2

号高炉进行扩容改造后,两座高炉年产煤气5亿多立方米,除40%用于高炉热风炉加热外,其

余用于烧结、 电炉、转炉、机修、薄板生产的高炉煤气为10459.4万立方米;另有49.43%为

自行放散,目前无法充分利用。对于焦炉煤气的利用,1985年,共利用焦炉煤气789.62万立

方米。

   “七五”期间,柳钢贯彻国家“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内把节能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

重视“三气”(即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氧气) 的开发利用。1986年10月,2万立方米焦炉民

用煤气柜竣工投产, 使焦炉煤气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 1980-1990年,高炉煤气放散率由

49.43%下降到23.6%,10年间有33418.82万立方米高炉煤气用于发电,发电量为1747.39万千

瓦·时。焦炉煤气放散率由1980年的40%下降到1990年的1.97%,焦炉煤气管网已初步建成,

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焦炉煤气除供焦炉生产加热外,主要供应转炉、电炉、连铸、

烧结、薄板等工业用户以及民用煤气用户。

   1991年初,柳钢无缝、小轧、中轧车间加热炉都采焦炉煤气代替部分重油进行轧钢生产,

只半年时间,就利用2595万立方米焦炉煤气,相当于节约重油1.04万吨。

   “八五”期间,柳钢4号高炉和第二座42孔焦炉分别于1994年12月24日和1995年9月28日

相继投产。柳钢在继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立足于内部挖潜,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经

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为此,二次能源焦炉、高炉煤气在“八五”期间得到了更充分的开发和

利用。1991-1995年,柳钢共投入80多万元,进行了工业煤气管道的改造,柳钢的轧钢加热

炉基本上改为使用油气两用烧嘴。加热炉使用焦炉、高炉煤气,既降低了高炉、焦炉煤气的

放散率,减少环境污染,又降低了重油耗量,从而达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为更好地利用

二次能源,1991年末,柳钢投资1500多万元的10万立方米干式煤气柜工程破土动工 (该工程

于1996年7月竣工投产使用) 。1991-1994年,轧钢加热共用焦炉煤气6764.96万立方米,高

炉煤气4120.81万立方米,替代重油3.06万吨,价值1833.75万元。柳钢在1991年又新建投产

一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 1991-1994年,发电机组共利用高炉煤气159007.77万立方米,总

发电量达21402.38万千瓦·时。

   1995年, 柳钢轧钢生产用煤气代替重油,共创经济效益808万元,自备电厂利用高炉煤

气58441万立方米, 发电6888万千瓦·时,创经济效益631万元。焦炉煤气放散率为0,高炉

煤气放散率为13.5%。 1995年末,工业用焦炉煤气用户有焦炉、烧结机、炼铁高炉、转炉混

铁炉钢包、电炉废钢加热、线材加热炉、中轧加热炉、小轧加热炉、无缝加热炉、薄板加热

炉、动力热电机组等11家用户,高炉煤气用户有炼铁、烧结、转炉、薄板、动力热电等5家。

有焦炉工业煤气大管道3650米,高炉煤气大管道2550米。有烧结煤气混合加压站和方坯加压

站两座工业用煤气加压站, 有离心式鼓风机4台, 压缩机2台。柳钢工业煤气管理人员共有

111人。

 

   民用煤气

   为了减少空气污染,改善自然环境,使一度浪费的大部分焦炉煤气获得综合利用,达到

节能、节资、保护环境的目的,1984年7月,柳钢成立了煤气公司筹备组。1984年9月由柳钢

设计所着手进行民用煤气工程的设计工作。 1985年1月17日,柳钢民用煤气工程破土动工,

该工程由广西冶金建设公司负责施工,同年6月,煤气柜落成。

   1985年5月, 市政府与柳钢签订协议,由双方联合投资建设柳北区第一期民用管道煤气

工程。柳州市投资340万元,柳钢投资18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工程建成后,

柳钢负责主体工程和厂区煤气用户的管理工作,市煤气公司负责柳钢区域外的煤气用户的管

理工作。

   1986年9月25日,柳州市第一期民用煤气主体工程和柳钢用户的储配煤气工程施工完毕,

28日试验点火一次成功,并正式向柳钢职工生活区供气。到1987年底,柳钢已有4496户职工

用上了煤气,日平均用量1.2万立方米。

   1989年底,柳州市民用煤气一期工程基本竣工,有用户6953户。

   民用煤气工程全部采用焦炉煤气。工程主要由煤气净化、加压贮存、中压管网、低压管

网四部分组成。一期工程建成2万立方米储配站1座,调压站7座,完成建筑面积1145.92平方

米,安装中、低压管线39.6公里,共完成工程投资1096万元。煤气净化和加压输配的主要设

施有套筒式电捕焦油设施、木格柴油洗苯塔设施、干法脱硫箱、罗茨鼓风机等。

   1990年, 柳州市第二期管道民用煤气工程破土动工,二期工程主要是建储气容量为5.4

万立方米的储配站。 1991年11月25日工程竣工,投入正常运行。市内20575户居民用上了柳

钢66型焦炉和80型42孔焦炉提供的焦炉民用煤气。

   1993年底,为了进一步治理污染环境的酸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柳钢民用煤气湿法

脱硫、脱萘工程开始施工。至1995年末,该工程共完成投资368.84万元。

   1994年,随着柳钢新住宅的建成,增加了两座煤气调压站和一座往市区输送煤气的煤气

加压房,增设了相应配套的埋地煤气管道。

   到1995年底,全市共有民用煤气用户34386户,其中:柳钢10878户,市区居民23508户。

年供煤气量1689.01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量为1012.80万立方米。柳州市和柳钢的民用管道

煤气工程,至1995年末,仍是广西最大的节约能源和综合利用工程,是广西第一家最大的管

道民用煤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