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初(1889—1978年), 马平县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毕业于广西陆军小学,即进入武昌陆军(中学)
第二预备学校学习。后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五期。民国8年(1919年)毕业后,在桂军中历任连长、营长、参谋、参谋处长及师部参谋长等职。14年广西宣告统一之后,刘克初任第十五军第二师参谋长。“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柳庆地区亦相应成立“清党委员会”,由伍廷飏兼任清党委员会主任。刘克初不满蒋介石屠杀共产党人之所为,征得伍廷飏的同意,利用伍任清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权,营救了在柳工作的共产党员苏来苏、陈岳秀、李六生、张胆、苏德焕、苏德泉等人。当获悉白崇禧派来的“清党委员”要逮捕陈岳秀的消息,刘克初立即面报伍廷飏,并命令警卫排长带士兵用师部小汽车护送陈岳秀到鸡喇下船。19年起,刘克初曾任柳庆专区民团指挥部参谋长、副指挥官。25年,调任广西桂林专区民团指挥部参谋长。抗战军兴,任中国革命军第十六军集团军兵站参谋长及第五战区第八兵站以谋长。抗日战争胜利后退役,居住在柳州木桥街(今景行路)。民国14年起,他曾任柳庆专区民团指挥部参谋长、副指挥官。民国25月调任广西桂林专区团指挥部参谋长。抗战军兴,任中国革命军第十六军集团军兵站参谋长及第五战第八兵站参谋长。抗日战争胜利后退设。居住在柳州木桥街(今景行路)。35—36年,刘克初当选柳江县参议会议长。柳州解放后不久,国民党的柳州警备司令秦镇率残部匿居乡间,刘克初得知这一消息后,令其长子刘启焕下乡劝秦向人民政府投降。1950年,柳江县乡下仍有小股土匪扰乱地方,刘曾接受柳州市军管会指派,与杨义一道冒生命危险下乡劝说“反共救国军”师长韦铁、韦代宣向人民政府投降。
刘克初为人和善,待人诚恳,生活简朴,平素应酬极少,在乡间未置过一亩田地。
(摘自《柳州市志》(第七卷))